企业文化展厅视频拍摄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12-15 浏览人数:1496 来源:文创事业部
1.采购条件
本次采购项目已由江西高速传媒公司支委会通过(立项),采购人为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为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九龙湖上饶大街与圭峰大道交叉口东北角,建筑面积约500㎡,其中包含视频拍摄、后期制作、3D建模制作等。
2.2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范围包括视频拍摄、后期制作、3D建模制作等。
2.3计划工期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调整工期,供应商必须理解并接受。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人员要求、信誉要求、业绩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竞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 万元;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资格和能力,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中载明有广播电视制作或影视制作的经营范围。
3.1.2 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名,从事传媒工作不少于5年;
导演:1名,从事编导工作不少于5年;
设计:1名,从事平面设计工作不少于5年;
文案:1名,从事文案写作工作不少于5年。
3.1.3 信誉要求
① 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② 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⑦ 未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 业绩要求
具备政府机关单位或国企宣传视频服务经验,单个案例业绩不低于40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www.gsw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中航建筑二期7楼融媒体中心报名,报名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的彩色扫描件(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一套领取采购文件。
5.采购文件的递交
5.1 采购人不组织召开现场踏勘和响应预备会。
5.2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1日16时30分,请供应商于2021年12月21日16时00分至16时30分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将响应文件面交采购人,递交地点为: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1299号力高滨江国际天郡B座36楼。
5.3 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采购人,不接受邮寄等其他递交方式。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在《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官网》(/news.php?sid=18)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西湖区沿江南大道1299号力高滨江国际天郡B座36楼
联系人:荆女士
电话:18679171688
网址:/news.php?sid=18(有关补遗、澄清等公告将在此网站发布)
江西高速传媒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5日